2011年度全省市场主体统计分析报告
    作者:甘肃省统计局                
摘  要:    市场主体信息统计分析是工商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也是国家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  处:    甘肃企业登记网                出版日期:    2012-03-27
  

  甘肃省市场主体信息统计分析报告

  (2011年度)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甘肃省统计局

  二○一二年二月

  前言

  市场主体信息统计分析是工商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也是国家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省工商局和省统计局顺应信息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完善市场主体信息综合运用工作,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市场主体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已成为工商、统计部门在更高层次更大程度上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了贯彻落实《统计法》,抓紧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积极开发运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服务”的工作任务,省工商局和省统计局联合发布本报告,目的在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科学运用统计的方法、方式和手段,及时、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全省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反映投资环境状况、社会投资趋向、政策落实情况等,提供有观点、有预测、有建议的统计分析报告,以更新的视角、更高的层次为社会公众、政府决策、部门管理、行业自律、企业经营提供全方位、高水平的信息服务,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编者

  二○一二年二月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甘肃省统计局

  2011年全省市场主体信息统计分析报告

  2011年,全省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的总体目标和“五个更加”的工作措施。以“兴商富民创新年”活动为主题,以构建“大工商”、甘当“保护神”为工作目标,着力打造登记注册准入平台,全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一、全省市场主体基本情况

  2011年,全省实有市场主体755787户,市场主体总量稳中有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6.02%。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同比增长52.4%;个体工商户同比增长17.66%;私营企业同比增长10.73%;外资企业同比增长2.9%;内资企业略有下降。

  2011年,全省实有内资企业35146户,比去年同期减少661户,同比下降1.85%;内资企业注册资本2741.9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60.84亿元,同比增长20.2%,内资企业连续5年呈现户数逐年下降、注册资本逐年增加趋势。

  2011年,全省实有私营企业8.87万户,从业人员90.98万人,注册资金1869.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73%、11.8%和31.64%。

  全省实有个体工商户62.01万户,从业人员114.88万人,注册资金210.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66%、19.6%、38.46%。

  全省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9638户,出资总额105.5亿元,成员总数79994个。同比分别增长52.4%、80.9%和40.9%

  2011年,全省实有外商投资企业2177户(其中分支机构1796户,法人企业381户),同比增长了2.9%,投资总额639371.36万美元,同比增长了1.7%,注册资本285702.73万美元,同比增长了3.3%。全年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109户、其中分支机构92户、法人企业17户;投资总额23669.90万美元,注册资本18463.22万美元。

  从市场主体所有制类型分布情况来看,个体工商户排名第一,私营企业、内资企业位居第二、第三。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内资企业户数的排序自2009年6月以来均未发生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潜力大,从2009年12月到2011年底,五个报告时点(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为一个报告时点)的户数分别是3537户、4766户、6323户、7796户、9638户,每半年增加1200户以上,2011年下半年新增1800多户,增速进一步加快。

  2011年度全省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6%,为近三年来最高增速。2009年6月,全省市场主体为568307户;2009年12月,全省市场主体为593054户;2010年6月,全省市场主体625877户;2010年12月,全省市场主体651401户;2011年6月,全省市场主体689931户;2011年12月,全省市场主体755787户;2011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6.02%。

  全省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增长速度快于户数的增长。2011年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5107.26亿元,与2010年同期4094.59亿元相比,增长24.73%,其中: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同比增长20.2%;私营企业注册资本(金)同比增长31.64%;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金)同比增长3.3%;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金)同比增长38.46%;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总额同比增长80.9%。内资企业占全部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总量的53.69%,去年同期为55.71%,比重略有下降,但仍然占有绝对比重,内资企业在全省经济主体中处于主导地位。

  从2010年12月以来,市场主体行业分布稳定,批发和零售业62.2%占绝对优势,其他依次为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制造业行业分布排序未发生变化,分别占10.28%、9.75%、6.22%。批发和零售业连续5个报告时点呈连续增长态势,从2009年12月到2011年12月批发和零售业占市场主体行业户数比例为58.07%、59.13%、59.72%、59.79%、62.2%,引领第三产业不断发展。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制造业均呈下降趋势。住宿和餐饮业5个报告时点的比重分别为12.27%、11.50%、11.22%、11.07%、10.28%;制造业5个报告时点的比重分别为7.30%、7.10%、6.92%、6.73%、6.2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没有明显发展,5个报告时点的比重分别为10.40%、10.47%、10.39%、10.35%、9.75%,各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从市场主体行业注册资本分布来看,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总注册资本的半壁江山,达53.43%。批发和零售业2010年6月、12月、2011年6月、12月比重分别为24.48%、20.73%、20.04%、20.27%;制造业为16.81%,比2010年12月下降3.51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8.59%,比2010年12月增加4.41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资金实力进一步增强;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比2010年12月下降0.49个百分点,比重为7.77%。

  全省市场主体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一产业比重持续增高,第二产业略有下降,第三产业基本持平。2009年12月,市场主体户数第一产业的比重为1.38%、2010年6月为1.59%、2010年12月为1.94%、2011年6月为2.19%,2011年12月为2.33%呈持续增长态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第一产业中的比例在2009年12月、2010年12月、2011年6月、12月四个报告时点分别为43.29%、49.92%、51.68%、54.71%,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第二产业从2009年12月到2011年12月五个报告时点的比例分别是10.04%、8.77%、8.59%、8.42%、7.80%,呈下降趋势。第三产业在五个报告时点的比例为88.58%、89.64%、89.46%、89.39%、89.87%,基本持平。

  从市场主体注册资本产业分布来看,2009年12月,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分别是2.93%、43.67%、53.39%;2010年6月,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分别是3.92%、42.70%、53.37%;2010年12月,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分别是4.53%、43.11%、52.36%;2011年6月,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分别是4.86%、42.39%、52.75%;2011年12月,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分别是5.12%、38.11%、56.77%。不同产业注册资本变化趋势呈现:第一产业迅速增长;第二产业逐步下降;第三产业今年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从产业布局来看,新登记市场主体在产业户数、产业注册资本结构上均有所改善。与2010年相比,第一产业、第三产业比重分别提高0.1、1.52个百分点,数据显示全省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政策效应初步显现,服务业市场主体成为新登记市场主体的主导力量,增势喜人。

  2011年,全省新登记的市场主体166574户。新登记市场主体中,个体工商户达143495户,占新登记市场主体的86.14%,成为新登记市场主体的领头羊。一年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增长迅速,占到了新登记市场主体的98.83%,内资企业仅占1.17%,非公有制市场主体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新登记的私营企业、内资企业实力逐步增强,注册资本比重分别占到66.04%、14.95%。

  二、主要特点

  (一)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内资企业仍占国民经济主导地位

  今年以来,省工商局以“兴商富民创新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行一审一核制、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廉洁服务“十不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不断改进办事程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省局先后印发《关于支持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的意见》、《关于支持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全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促进陇东南四市工商部门提高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助推35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发展建设,支持服务业拓展经营领域,创新经营模式,发展新兴业态。一年来,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并购重组等工作进展顺利。通过改制重组,内资企业实力更加雄厚,实现了资本最佳重组和优化配置,推动国有经济向基础性产业集中,提高国有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

  2011年,内资企业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促进产业政策调整及文化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内资企业呈现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潜力巨大、新登记内资企业实力增强等特点。

  (二)个体私营经济呈现高速发展态势

  去年以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鼓励民间投资的新36条政策,进一步拓宽了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年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省工商局关于促进全省个体私营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意见》,为实现个体私营经济跨越式发展、推动个体私营经济上水平上台阶给予了政策支持。这一举措,全面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市场主体增长、经营规模扩张、经济结构优化、经济效益提升。省工商局先后出台了《甘肃省农村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登记暂行办法》,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新的发展,解决出资难题,推动上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升级为私营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力地推动了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平稳快速健康发展。

  (三)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稳中有增,风电产业投资超过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的五成

  一年来,随着我国扩大内需,保增长,促发展等应对金融危机政策措施的启动和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促进外资企业发展一系列措施的落实,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总要求,抢抓难得的历史性机遇,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努力提高开放水平,大力拓宽引资领域,不断丰富利用外资方式,我省外资企业发展呈现出稳中有增态势。

  从外商投资的行业来看,户数最多的前四个行业是制造业、批发零售业、房地产经营、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制造业成为外资青睐的主要领域,批发零售业、商务服务及租赁业、居民服务业等行业投资快速增长。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排名前五的行业是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在我省“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的引领导下,风电产业迅速发展,目前已有21户风电企业落户甘肃,投资总额351612.10万美元,注册资金112174.94万美元,投资总额占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的50%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主体总量偏少

  截止2011年12月底,全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5038.15万户,我省市场主体总量75.58万户,仅占全国市场主体总数的1.5%。从全国来看,每百人拥有市场主体3.76户,我省为2.96户,大力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迫在眉睫。(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1339724852人;甘肃省25575254人。2011年底全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5038.15万户)

  (二)文化产业市场主体比重过低,增长缓慢

  我省市场主体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市场主体仅有4684户,比重为0.62%,注册资本(金)为264964万元,占总注册资本的0.52%。今年新登记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市场主体1087户,注册资本(金)34454万元,占新登记市场主体的比重分别为0.65%,0.5%,文化产业市场主体总量过小,增速缓慢,已不能适应全省文化产业大繁荣大发展的要求,不能满足全省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大力培育和发展文化市场主体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任务。

  (三)传统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过高

  从产业内的分布看,从事传统第三产业的批发和零售业户数占全省市场主体总数的62.21%,占第三产业总数的69.22%。现代服务业所占全省市场主体的比重偏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显得尤为重要。

  (四)区域间发展不平衡

  从地域上看,兰州市仍处于全省经济中心的地位,其市场主体数量占全省总量的23.21%,接近总量的四分之一,注册资本(金)占全省总量的30.51%,接近总量的三分之一,与去年年底相比,略有下降。其他市、州市场主体数量相对较多的是天水、定西、武威;注册资本(金)相对较大的是白银、陇南、嘉峪关。

  四、我省市场主体发展的趋势判断

  随着全省区域发展战略、文化大省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建立河西走廊自然人文保护传承创新国家级综合示范区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大力推进,全省“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的格局进一步显现,以服务业、物流业、文化产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将迅速崛起,预计我省市场主体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年增长速度在16%以上。

  (一)全省市场主体增长加速趋势明显

  2010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125976户;2011年为166574户,同比增长32.23%;2011年全省市场主体与2010年同期相比增长16.02%,这两个数字都是近年来市场主体增长的最高值,说明全省大力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的政策成效初显。今年,随着全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深入开展,农村市场将进一步开拓发展,各类市场主体增长潜力巨大。

  (二)私营经济趋向活跃繁荣

  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下发《省工商局关于促进全省个体私营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对实现个体私营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了总体构想和部署,在这一政策的指引下,个体私营经济的投资创业热情被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进一步活跃,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将呈现出市场主体增长、经营规模扩张、经济结构优化、经济效益提升的新特点。

  (三)第三产业将迅速崛起

  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的意见》(甘发〔2011〕16号)为第三产业特别是文化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以服务业、物流业、文化产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将迅速崛起,产业布局进一步调整,稳定一产、优化二产、壮大三产的态势进一步明朗。借助全省循环经济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建立河西走廊自然人文保护传承创新国家级综合示范区等良好契机,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综合运输、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旅游、商务服务、社区服务等服务业将成为新增市场主体的生力军。

  (四)全省市场主体有增有减的格局不会变化

  从市场主体类型看,国有、集体企业改制重组力度加大,仍将保持户数减少、注册资本上升的趋势。私营企业、城乡个体工商户数将持续增长。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会保持高速增长态势。

  五、我省市场主体发展对策

  (一)完善企业登记网,打造“网络注册大厅”

  进一步加强甘肃企业登记网建设,增多栏目信息,提高便捷程度,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开展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登记、网上年检、远程核准等电子政务,为全省各类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网络登记服务,打造全省一流的“网络注册大厅”。

  (二)支持个体私营经济蓬勃发展

  依托全省7个循环经济建设基地、35个经济开发区,充分引导发挥各地区位、资源和基础优势,大力发展产业园区、特色园区(村、镇)、创业基地、专业市场等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完善配套政策、发挥集聚效应、形成产业链条,使个体私营经济成为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三)改善服务措施,大力支持微型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已成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经济增长的新亮点,也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和城乡劳动力就业增收的主渠道。各政府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改善服务措施,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为微型企业创业者提供优良的创业环境。全省工商系统要重点支持从事先进装备制造、特色农产品加工、生物及现代中藏药、电子信息、生产性服务业的微型企业发展,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小型微型企业三年内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以小促大的发展思路,建立健全微型企业培育服务体系,促进微型企业迅速发展。

  (四)支持建立河西走廊自然人文保护传承创新国家级综合示范区

  建立河西走廊自然人文保护传承创新国家级综合示范区是甘肃建设文化大省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甘肃崛起跨越发展的重要载体。要从培育河西五市大众文化产品的生产主体、推动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健全河西走廊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等方面作文章,努力形成传统文化产业、新兴文化产业齐抓共管、共同繁荣的局面。

  (五)搭建政银企融资合作互惠平台

  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融资宣传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以多种形式组织商业银行深入开展银企对接活动,要积极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充分发挥体制优势、政策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及时有效贷款担保。全面开展股权出质登记、股权出资登记、商标权质押登记、动产抵押登记,加大融资帮扶力度,结合工商验资E线通,通过“银企见面会”等形式,为企业融资提供服务。

  (六)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信用分类监管宣传与推广应用工作,将全省各类市场主体纳入“全省经济户籍库”建设当中,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整理,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内联应用和部门共享,加强企业的诚信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企业诚实守信教育活动,努力打造“信用甘肃”,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和谐健康发展。

  (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省各政府职能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我省第三产业发展现状,结合地方地理、资源等优势,进一步落实全省区域发展战略,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产业发展规划,着力培育龙头企业,辐射带动相关配套企业,不断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提升区域竞争力。要从财政税收、金融信贷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支持、鼓励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等先进制造业和物流、文化、金融、商务、中介机构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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