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儒家思想中,“体”指本体、根本、本原;“用”指体的功能、作用或表现。荀况首先提出“体”与“用”这一对概念:“万物同宇而异体,无宜而有用。”(《荀子·富国篇》)意为万物同生于宇宙空间而形体不同,虽无宜而有功用。对于“体”与“用”的关系,未作深入探讨。魏晋玄学家重视“体用”,所讲“休用”乃指一物之“体用”,王弼认为“无”是本体,“用”是“无”的表现,说:“虽贵以无为用,不能台无以为体也。”(《老子注》)裴頠针对王弼的“贵无”说,提出“崇有”的观点。认为万物以“有”为“体”,没有离开“有”而单独存在的“无”。南北朝时,范缜提出了“质”与“用”的概念,认为“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神灭论》)。“质”指形质,“用”指形质的作用、性能。“质用”与“体用”义同。唐朝崔憬认为形体之中有“体”,有“用”,“体”即形质,“用”则是形质之妙用。他说:“凡天地万物,皆有形质,就形质之中有体有用。体者,即形质上之妙用也。”又说:“天地圆盖方轸为体为器,以万物资始资生为用为道;动物以形躯为体为器,以灵识为用为道;植物以枝干为器为体,以生性为道为用。”(《周易探元》卷下)比较清晰地说明了体用关系。宋明儒者,更重体用。所谓“体”,常指一物之本然,有时指宇宙之本体。王安石提出:“道有体有用‘体者,元气之不动,用者,冲气运行于天地之间。”(《老子注》)张载认为“气”是“体”,“理”是“气”之“用”。程颐提出“体用一原”,认为“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原,显微无间”(《程氏易传序》)。所谓“体用一原”即“体”与“用”的统一。朱熹发展了程颐的思想,提出“心有体有用,未发之前,是心之体,已发之际,乃心之用”(《朱子语类》卷5),又提出“理”是万物的本原,“气”是生物之具,是“理”之功用。明代王守仁发展了体用统一的思想,指出:“即体面言,月在体;即用而言,体在用,是谓体用一原。”(《传习录》)认为“心”是万物的本体,万物乃心之“用”。明末清初的王夫之,发展了张载“气之本体”的思想,认为“气”是本体,“理”是气的规律。说:“天下之用,皆其有者也,吾从其用而知其体之有,岂待疑?”(《周易外传》卷2)近代哲人,也言体用。张之洞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所谓“体”就是中国的根本,即“纲常名教”,所谓“用”是指具体办法,即西方的机器、工艺。孙中山明确提出:“何谓体?即物质。何谓用?即精神。”(《军人精神教育》)并认为物质之“体”是根本的,精神之“用”是“体”的表现。总之,历史上唯心主义者以“无”、“理”“心”等为体,“有”、“气”、“物”等为用。唯物主义者以“有”“气”、“物”为体,以“无”、“理”、“心”为体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