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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刘少奇  ( 胡服 )
 国  籍: 中国  党  派: 中国共产党  
 民  族: 汉族    籍  贯: 湖南宁乡  
 生  卒: 1898年11月24日—1969年11月12日
 职  务: 新四军政治委员  

  刘少奇(1898-1969),曾用名胡服,男,1898年11月24日生,湖南省宁乡县人。
  1919年在北京、保定参加了五四运动。1920年在长沙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在苏联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时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22年夏回国后,在上海参加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工作,1925年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委员长。先后参加领导了粤汉铁路工人大罢工、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五卅大罢工、省港大罢工及武汉工人夺回英租界的英勇斗争。
  1927年4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大革命失败后,到上海、天津、东北、华北等地,从事党的白区工作,参加了顺直省委(即河北省,委)的领导,担任过中共满洲省委书记。
  1930年夏到莫斯科出席赤色职工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当选为执行局委员,并在赤色职工国际工作。
  1931年1月,在党的六届四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同年秋回国,担任党中央职工部部长、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
  1932年冬,进人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后,担任全国总工会委员长,中共福建省委书记。
  1934年10月参加二万五千里长征,任红八军团、红五军团党中央代表和红三军团政治部主任。
  1936年春,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
  抗日战争初期,领导了山西抗日新军和华北抗日根据地的创建工作。
  1938年11月任中共中央中原局书记。
  1939年7月,在延安马列学院发表了《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的着名演讲。
  1939年11月进入华中敌后,与新四军江北指挥部领导人一起,开辟和发展皖东抗日根据地。
  1940年11月,担任新四军和八路军华中总指挥部政治委员。皖南事变以后,临危受命,出任新四军政治委员,中共中央华中局书记,同陈毅等一起,重建新四军军部,领导整编部队,恢复和发展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抗日武装力量,迅速改变了新四军的困难处境,恢复和壮大了华中地区的革命力量。
  1942年回到延安,担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和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1945年,在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上,作了《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后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中央书记处书记。同年8月,毛泽东赴重庆同蒋介石谈判期间,代理中共中央主席职务。
  1947年春,国民党军队进攻延安后,担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书记,转移到华北,和朱德一起负责党中央委托的工作。
  新中国成立初期,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1954年,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1956年,在中共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副主席。
  1959年4月起,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文化大革命”时期,横遭诬陷和残酷迫害。
  1969年11月12日在河南开封不幸逝世。粉碎“四人帮”以后,中共中央经过周密的调查研究,在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上,彻底推倒了强加在刘少奇同志身上的种种罪名,郑重地为他平反昭雪,恢复名誉。他一生所建立的不朽功绩,将永远为后人所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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