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事变前新四军的反腐倡廉工作
    作者:施昌旺,蔡长雁                
    (  中共安徽省党史研究室,中共宣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                
来  源:    安徽省新四军历史研究会                日  期:    2013-01-04
  

  新四军成立后战斗在中国最富裕的江淮河汉之间,处在与敌、伪、顽艰苦复杂的斗争环境中,如何正确地开展斗争,进行政权建设和党的建设,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新四军认真分析所处的环境和面临的任务,围绕抗战这个总目标,结合实际切实进行了反腐倡廉工作。本文着重论述新四军在皖南事变前的反腐倡廉工作。

  一、皖南事变前新四军反腐倡廉工作的历史背景

  (一)新环境、新任务和新的战争条件带来了新的考验。新四军成立后,即开赴大江南北敌后抗战。新环境新任务新条件使新四军和党组织面临严峻考验。

  第一,地理环境非常不利。新四军活动的主要地区(第四支队在江北皖中)是江南,这里是中国地理上有名的长江三角洲,地势较平坦,河湖遍布,水网密织,缺少游击战争所需要的高山密林,不大便利游击队隐蔽、作战和转移。军队挺进到敌人后方,执行分散游击的任务,是最易脱离上级掌握的。所以在“天高皇帝远的情况之下,就最易助长流寇主义、军阀主义与游击主义的生长,甚者有沦为土匪的危险。

  第二,江南社会环境的诱惑。华中地区的南京和上海,曾是国民党的政治中心和经济中心。国民党在华中苏皖诸地统治了十余年,江南人民视国民党为正统,所以国民党的影响是比较强的。国民党军队的腐败和政府机关的徇私舞弊行为不可避免地对新四军有影响。江南是有名的所谓”温柔乡“,存在着奢侈腐败的痼疾,”农村市镇中触目皆是的有烟馆、赌场和妓寮。社会的颓废,风俗的萎靡,确实比别的地方不同些。“这种环境中作战的军队如果没有坚强的政治工作,”最易为声色货财所诱惑动摇,以致腐化堕落的“。

  第三,各抗日阶级的参加,在增加抗日力量的同时也为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侵入党内创造了阶级基础。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后,过去的阶级矛盾降至次要地位,举国一致对付民族敌人,凡是抗日的一切力量,都是共产党新四军合作争取的对象,这为新四军发展壮大创造了条件。东部地区的大量知识分子、海外华侨参加抗战,到新四军比到地处大西北的延安更容易些,这既大大提升了新四军的文化水平,也使新四军和共产党的阶级成份复杂化;二是大量农民涌入新四军加入中国共产党,他们也不可能一下子解决思想入党问题;三是抗日的地主、富农、民族资产阶级以及土匪帮会人员等等,也与新四军密切合作,有的也加入到新四军中来了,为剥削阶级的思想作风侵蚀新四军和共产党提供了便利。

  (二)新四军中还存在一些弱点和严重现象

  第一,华中地区工作受王明右倾错误影响。王明在延安期间和长江局工作期间,提出了一系列右倾错误观点,对华中地区的工作产生了较大影响。正如刘少奇所说,抗战开始后特别是徐州失守后,中央对发展华中敌后游击战争作了明确的指示。”但是,这些都被我们华中负责同志拒绝了,他们坚持着自己的错误方针,这不仅是方针上的错误,而且是组织纪律上的严重错误,表现了这些同志党性的不纯。“

  第二,新四军中还存在着其他弱点和严重现象,陈毅将其总结为9条,其中8条涉及到反腐倡廉问题,分别是:1、障碍部队正规化的各自为政的游击主义习气,正规化的程度不够;2、只看局部不顾全军总的利益的本位主义;3、只顾私人利益忘记革命利益的个人主义;4、对党的政策不能完整把握,只是片面的执行,甚至有违反党的政策的过左过右的现象;5、留恋过去,回忆过去,对新事物毫无感觉,自满自足不求进步创造的保守主义;6、长期脱离阶级,脱离生产,脱离群众后,使个人架空游离,接受外来的影响,冲淡了自己的革命意识,变成资本主义的思想追随者,于是形成生活上的腐化堕落,甚至干部开小差以及个别叛变的蜕化的严重现象;7、部队编制不充实,不整齐化一,执行命令不坚决,工作凌乱无计划性,行动配合不密切;8、部队纪律要求不严格,仅仅重视群众纪律,对军事纪律、经济纪律忽视的倾向。

  第三,新四军政治工作初创时期很薄弱。这表现在:政治机关不健全,连队政治组织不统一,政治委员制度还未明确建立,政治干部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政治教育在全军还未能确定方针系统进行;教育指导与检查制度未能建立健全;对党员的教育缺乏,特别是对党的性质、宗旨、政策缺乏系统的教育和培训;干部政策在全军未能全部正确执行,致使干部积极性未能高度发挥,干部团结还有弱点,新老干部、部队干部和地方干部不团结现象时有发生。

  (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开始出现

  随着新四军队伍的扩大,根据地政权的建立,某些人渐渐有了一定的权力,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倾向开始抬头。

  个人主义的表现是:将个人利益摆在党的利益前面,患得患失,计较个人的利益;假公济私,借口党的工作去达到他私人的某种目的;借口原则问题,借口党的利益,用这些大帽子去打击报复他私人所怀恨的同志。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党员和干部产生了享乐的思想。由于国共合作,环境有了改变,部分老党员干部产生了功臣自居的思想,想从过去的苦日子中解脱出来。如陕北派到新四军军部的同志中曾经发生过严重问题,”拿军款贩烟赚钱,要求解决家庭困难的问题,否则不干,增津费私报公帐,强要钱医病等等。“新四军副参谋长周子昆在写给毛泽东的信中说:”有少数同志同样,一到繁荣的城市中,在新的复杂环境下,竟有随于环境即变动,如象洗一个澡也说好几角钱,脚上也穿了几块钱一双的皮鞋等,居然表现出一套军官样儿,甚至于个别的腐化等等不良的现象。“皖南是新四军活动地区,党组织大多是新建立的,新党员多,农民党员多,其中贪污、腐化现象较严重:赌博在党员中极为流行,不赌博的党员不及2%,有的支部书记收了党费中饱私囊,或多收少交,或收了以后赌输了;通奸等腐化现象严重存在。

  二、皖南事变前的反腐倡廉工作

  (一)加强思想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早在新四军向皖南集中时,项英就提出:”加紧开展思想斗争与马列教育是目前党的基本工作。“他主张:百倍加强党内和部队中的政治教育和马克思主义的教育,提高全军指战员更高的政治觉悟,了解自身的责任,保持和发展优良传统,不受任何影响而减弱自己的精神。从1938年底开始,新四军发起了优良传统运动,认为优良传统是本军十年来艰苦斗争经验的宝贵结晶,是战胜日寇争取抗战胜利的主要武器。重点加强连队党支部建设,要求每一个党员具备共产主义的思想和布尔什维克的党组织观点,成为最好的群众模范;同时加强干部教育,使干部发扬艰苦耐劳的光荣传统,克服干部中个别腐化堕落与个人主义的倾向。

  新四军重视开展党内的思想斗争,因为”自我批评是我们锻炼和培养党的布尔什维克化的重要方法,也是改善我们党的领导工作最主要的方法。“要健康开展党内的自我批评就要反对两种错误认识:一是以为自我批评会损害领导者的威信,二是以为自我批评就是无原则的批评,破坏领导者的威信。这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自我批评是党的原则,是为了巩固党的组织与领导的。”自我批评可以帮助我们改正错误,可以提高威信。“1939年8月,新四军第一次党代会决定:”目前党的中心工作是加强马列主义教育,严密党的组织和纪律,发扬党内自我批评与思想斗争,反对自由主义与小资产阶级宗派主义的残余。“”揭开一些不正确倾向企图,打击个别堕落腐化的现象。“

  通过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这是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

  (二)发扬民主,及时开展对腐败行为的直接斗争

  新四军高度重视党内民主,依据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军队环境特点,正确建立了党内民主生活。做到支部、总支部定期改选,并在定期改选大会或代表大会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党员发言积极踊跃,检讨党的工作。支委与总支委切实建立起了集体领导,纠正了支书或总支书个人包办一切的倾向。

  针对新四军成立初期的腐败现象,项英及时召集两次会议开展斗争,指出这是新环境下的一种堕落现象,”我们并不反对在有了好的环境时过些好的生活,但决不能在现在艰苦抗战中脱离十年苦斗的传统。“会议从各方面给这些同志以耐心的说服教育,同时也给后来者一个教训。在皖南党组织中,从1938年10月到1939年底,每月每县平均发生2次反贪污腐败的斗争。在江北新四军中,对已经发生的贪污腐败行为也及时开展了斗争,比如1939年7月,新四军江北指挥部,清算唐副官的帐目,发现其有贪污行为,将其禁闭起来,召开排以上干部斗争会。

  新四军第一支队东进苏南到达镇江南面的宝埝村时,一个老红军(炊事员)在附近村子里奸污了一名妇女,引起群众愤怒,坏人也乘机挑拨军民关系,政治部主任刘炎和军法处的同志调查清楚后向陈毅报告,陈毅果断地说:召开公审大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枪毙!公审大会上,陈毅代表新四军讲了发扬我军光荣传统的重大意义,重申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把那个炊事员枪毙了。

  (三)重视制度建设,继承了红军时期的相关制度

  皖南事变以前,新四军还没有建立政权机关,反腐败的相关制度建设主要集中在军队和党组织内部。这些制度主要有:

  (1)节约制度。节约每一个铜板支援革命战争,是共产党和红军的光荣传统。全国抗战后,新四军经费虽然由中央政府拨付,但仍然十分困难。东南分局和军部要求各部门各地党组织,厉行节约。从1938年底开始新四军内”进行了一个很大的节约运动“,在开展节约运动时,还严格反对浪费和反对贪污。把节约运动和反腐败结合在一起进行。

  (2)预决算制度。预决算制度,在中央苏区曾严格执行,颁布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财政条例》,东南地区党组织和新四军都继续执行了这个预决算制度。1938年2月,中共中央东南分局在给闽浙赣特委的信中批评说:”你们的预算太大而且不实在,应站在尽量节省经费的立场上造一预算来,兵工厂及部队经费可向军部领取,部队尚有多少,需费多少须造预算。“安徽省工委向长江局要经费时主动表示要将”报销和确实的预算“”送上“。

  (3)供给制。这是在物资极端匮乏条件下而不得已采取的军事共产主义制度,过去红军中曾广泛应用,1932年中央苏区对供给标准还进行了统一。新四军经费不足,物资匮乏,不得不继承供给制,全军指战员只发少量薪饷,每人每天一角钱菜金,一斤八两米(旧制一斤等于十六两)。这些米和钱不发给个人,只发给连队,由事务长安排使用。连队民主选举的伙食委员会监督检查,五天结算一次,账目公布。

  (4)财政公开和统一。新四军各部队都建立了财政统一制度。新四军江南指挥部党委提出”在组织上必须实行全区的财政收支统一,坚决反对贪污浪费。“要求”加强与建立税收机关的政治工作和党的领导核心。“《中共中央东南局给苏皖区党委的指示信》要求:”加紧溧武路以北的四县抗敌总委会的领导,“设立财政经济科,坚决铲除贪污恶习,建立廉洁的财政系统机关。苏皖区党委提出了”杜绝贪污浪费,实行财政公开“的政治纲领,提出财政公开,在反腐倡廉史上有重要意义。

  1939年元旦,项英在军部做报告说:”经济制度,一切费用,各种规定,以及我们各种组织,各种规则手续,也开始弄起来了“,但”经济制度还没有严格的建立与健全。“全军第二次政治工作会议后,又提出要加强审计委员会、经济协助委员会和节约委员会的政治工作,以便”从政治上保证经济制度之确立。“通过加强政治工作来促进反腐败的相关制度建设是新四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特点。

  在廉政建设中,新四军领导起了表率作用,他们不仅发出号召,提出要求,而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上至军首长,下至伙夫、马夫,除伙食由公家供给外,每月津贴均在1.5元到4元之间,军首长到支队长每月4元,各部部长、处长、科长,每月3.5元,一般干部每月1.5元,战士每月5角。袁国平与宣教部部长朱镜我抽烟很凶,津贴还不够买烟开销,他们除来客时可以稍稍”揩油“几支公家香烟外,其它就得靠多写几篇文章得些稿费或教几点钟课得些报酬,来买纸烟抽。项英招待来军部采访的美国记者史沫特莱吃饭,口袋里没钱了,亲自关照警卫员到事务长那里借3元钱,并交待说借款从他下个月的津贴费中扣除。新四军领导人除叶挺和招待客人时吃小灶外,其余领导和其它时间都一律吃大灶。1938年新四军战地服务团成立时,项英规定:凡从延安和八路军来的团员,每人每月津贴一律1元;凡从上海等大城市来的团员,每人每月一律10元。这个规定一下达,立即引起了一场风波,从大城市来的青年一致提出”抗议“:”我们也受过锻炼,我们是来参加抗日的,不是来享受的,为什么要特别给我们10元津贴费?“他们感到很不公平,有的同志认为这是看不起他们,坚决要求与从延安、八路军来的同志一视同仁,一样待遇。项英不得不收回成命,改为一律发给1元津贴,一场风波才算平息。许多党外人士从这场”风波“中看到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要求降低待遇同志的高尚情操,并为此而深受感动。

  (四)主张严肃与巩固党的纪律,在党的纪律建设中提出了自觉纪律的思想

  新四军领导人认为,纪律是党能够走向胜利的一个最主要条件,在军队中,党的纪律更是主要的。党的纪律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是党内的:”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党员服从党,全党服从中央“。二是党领导下的军队纪律,毛泽东在创建红军的过程中,曾提出了影响远大的三大纪律六项注意,红军改编开赴前线时,中央军委就专门为八路军规定了《八路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新四军进入华中抗日前线后,根据抗战实际和中央军委对八路军的纪律要求,对过去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进行了修订,制定出新的三大纪律、六项要求和十项注意,要求每一个指战员遵守。其主要内容:

  三大纪律,即政治纪律:(一)坚决抗日救国;(二)服从命令听指挥;(三)爱护老百姓,不违反民众利益。与老的三大纪律相比,增加了抗日救国的新内容,基本上是对八路军三大纪律的同样内容的不同表述。这三条政治纪律是维护新四军政治方向、政治原则的纪律,是新四军中的党的纪律中最重要、最核心的纪律,是军队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是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的纪律,是新四军政治纪律的核心,也是新四军最高的政治纪律。

  六项要求,即营内纪律:(一)保护武器;(二)爱惜公物;(三)遵守时间;(四)动作迅速;(五)整齐清洁;(六)讲究礼节。这六项纪律是新四军新增加的,是为了适应正规化建军要求提出来的,有利于克服部队的游击习气。

  十项注意,即民众纪律:(一)上门板捆铺草;(二)地下扫净;(三)说话要和气;(四)买卖要公平;(五)借物要送还;(六)损失要赔偿;(七)大便要找厕所;(八)洗澡避开女人;(九)进出要宣传;(十)不杀害俘虏兵。新四军的这十项注意不论与老的六项注意还是八项注意相比,都更加注意对细节的要求,与八路军的八项注意相比,增加了第一和第八项,也都是细节上的要求,新四军的八项注意是在综合了过去红军和现在八路军的纪律基础上提出的,体现了一支有文化的革命军队的崭新面貌。

  为了保证这些纪律的执行,新四军加强政治工作,把保证部队纪律的提高作为部队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政治工作,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让他们自觉执行党的纪律。”从政治上建立革命的自觉纪律“,是新四军和东南地方党组织进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特点。”布尔什维克铁的纪律,是建立在党员自觉的基础上,依靠于全体党员对革命的无限忠诚,政治觉悟的提高,确实为党而牺牲的精神,个人的利益服从于全党的利益。“党员的觉悟则是靠政治工作,靠对党员的政治教育。

  为了正确的执行纪律,新四军和东南地方党组织提出,第一,必须反对两种破坏纪律的倾向,一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特别是知识分子,明知党的纪律,却不愿意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一是老干部党员,以为是老功臣,经过二万五千里长征,三年游击战争,可以不遵守纪律。这两种倾向都是错的,都要反对。第二,必须有正确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要使党的纪律能够保证和巩固,必须有正确的领导,能获得党员与群众的拥护,而领导者更应该遵守纪律。另一方面必须使党员与群众取得密切的联系,使党员与群众的领导中要有高度的威信和建立相互的信任。“第三,要提高纪律的监督。”各级委员会特别是党务委员会要负责“。在进行纪律监督时,要注意从两个方面做工作:一是”对部队纪律应保证进行严格的经常检查,同时号召一切官兵注意与违犯纪律的现象作斗争。“二是在纪律执行中,反对两种倾向:”一方面要反对马马虎虎放任纪律的现象,一方面要反对惩办主义,因为这两者都是不能正确维持纪律,不能提高纪律的威信的“,也”离开了自觉纪律的原则。“

  (五)皖南事变引出了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

  中共中央从皖南事变中,总结了重要的经验教训。在《中共中央关于项袁错误的决定》中,中央指出:”军队干部,特别是各个独立工作区域的领导人员,由于中国革命中长期分散的游击战争特点所养成的独立自主能力,决不能发展到不服从中央领导与中央军委指挥“,”一切有个人英雄主义思想即是说党性不纯的同志,特别是军队的领导人员,必须深自省察“,必须估计到在游击战争环境中,即在今后仍有可能产生党性不纯的领导人物,”因此加重了全党特别是军队中干部与党员的党性教育与党性学习,决不可轻视这个绝大的问题。“1941年7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并把这个决定列为整风学习文件。

  新四军皖南事变前的反腐倡廉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皖南事变后新四军的反腐倡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提供了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很好的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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