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惨案 |
来 源: 《中国共产党历史大辞典1921-2011》2011年4月,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日 期: 2011-04 |
又称竹沟惨案。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顽固派及反动武装破坏团结抗战、惨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军民的罪行之一。1939年11月11日,国民党第三十一集团军少将参谋耿明轩,纠合了确山、信阳、泌阳等县自卫团,1800余人,进攻确山县竹沟镇新四军留守处。新四军留守处为保护工作人员及伤病员的生命安全,奋起自卫还击,激战两天一夜,终因寡不敌众,被迫撤出竹沟镇。顽固派军队进入竹沟镇后,残杀了留守处医院的伤、病、残废人员及抗战官兵家属200余人,将留守处及抗战官兵家属的私人财物洗劫一空。确山惨案发生后,新四军军部即致电国民党第一战区司令长官卫立煌,要求国民党方面停止磨擦活动,保证留守处安全,退还被抢财物,严惩罪行首犯许公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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