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惨案
来  源:    《中国共产党历史大辞典1921-2011》2011年4月,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日  期:    2011-04
  1940年7月12日,八路军第一一五师副官郜明征率伤愈干部6人、看护2人,由西安后方医院出发,路经豫东、皖北赴山东归队。当行至安徽太和县东北的原墙集时,被国民党太和县民团强行扣留,押赴太和县政府拘留所关押。新四军第六支队闻讯后,于18日派支队联络部科长吴宪持函前往太和县政府交涉,但太和县政府一再否认此事。19日晚,太和县政府假借提审为名,将郜明征等8人秘密杀害。惨案发生后,新四军第六支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彭雪枫于30日致电何应钦和安徽省第七行政区专员李盛宗,要求严惩祸首。8月6日,朱德、彭德怀联名给国民党当局发抗议电,要求严惩太和县政府肇事祸首,抚恤死者家属,并保证今后不再有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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