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共关于南方红军游击队改编的谈判
来  源:    《中国共产党历史大辞典1921-2011》2011年4月,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日  期:    2011-04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了实现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政治主张,同国民党当局就南方红军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的问题进行的谈判。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国民党政府迫于形势停止了对南方湘、赣、闽、粤、浙、鄂、豫、皖8省14个地区红军游击队的大规模进攻。同年7月,周恩来等赴上海,委托与党失去联系、过了10年流亡生活而回国的北伐名将叶挺,向国民党政府提出,将南方红军游击队改编为抗日武装,开赴抗日前线,担负起民族抗战的神圣职责。1937年8月1日,中共中央根据全国政治形势的变化,发出了关于南方各游击区域工作的指示,要求南方各红军游击队在保存和巩固革命武装、保证党对红军游击队的绝对领导的原则下,可与国民党地方当局进行谈判,改变番号,取得合法地位。指示还要求各红军游击队武装要保持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警惕国民党的阴谋,在新形势下为执行党的路线而奋斗。同年8月22日至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陕北洛川召开扩大会议,决定正式向国民党当局提出改编南方红军游击队为抗日武装的建议。在这前后,中共代表周恩来、秦邦宪、林伯渠与国民党代表蒋介石、张冲、邵力子等在庐山的谈判中,以及周恩来、朱德、叶剑英在南京参加国民政府国防会议期间,都就南方红军游击队的改编问题向国民党政府进行了交涉。9月24日,中共中央分局书记项英到达南昌,就南方游击队改编问题同国民党江西省政府谈判,26日达成协议。陈毅同江西省政府主席熊式辉的谈判亦达成协议。同年9月28日,蒋介石任命叶挺为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军长。10月6日,蒋介石又电告江西省政府主席熊式辉:鄂豫皖边、湘鄂赣边、赣粤边、浙闽边和闽西等地红军游击队,均编入新四军,由叶挺调用。同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正式颁布了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的番号,任命叶挺为军长,项英任副军长。    在上述原则协议达成之后,1937年10月至12月,国共两党就南方红军游击队改编后的建制、隶属、编制、干部、装备、经费等问题,先后在南京、南昌、武汉进行了多次谈判。在编制问题上:共产党方面提出将南方红军游击队编为1个军,2个师,4个旅,8个团,隶属八路军统辖。国民党方面借口游击队人数少,不是正规部队,不能照八路军的办法给予正规军编制。于是,共产党提出军以下设4个旅级支队,每个支队下辖两个团,隶属八路军。国民党当局被迫同意这个方案,但在隶属关系上确定由第二战区管辖。在干部问题上,国民党提出红军游击队领导人离开部队,由国民党派人到支队、团、营任职。对此,共产党方面坚决拒绝。经过多次谈判,国民党当局被迫于1938年1月核准共产党方面提出的新四军支队以上干部名单。在装备和薪饷问题上,国民党方面借口财政困难,武器缺乏,要新四军就地筹饷,从地方财政解决,不发武器弹药。共产党方面提出要同国民党军队同等待遇。经过多次谈判,商定新四军的薪饷、装备稍次于国民党正规军队。与此同时,赣粤边、闽西、闽东、湘鄂赣、鄂豫皖、皖浙赣、浙南、闽北、湘南、豫南等游击区的中共地方组织和红军游击队的领导人都先后同国民党地方当局进行了谈判,达成了停战、改编和合作抗日的协定。谈判过程中,中共中央、中共地方组织和红军游击队的代表坚持了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和共产党、军队独立自主的原则,拒绝了国民党当局对红军内部事务的干涉。同时,中国共产党从全民族利益出发,在不损害人民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向国民党作了一些让步,从而保证了红军游击队的顺利改编。南方红军游击队的改编,实现了战略任务的转变,保存了革命力量,巩固和发展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推动了全民抗战。
        设置字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