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绍禹、周恩来、叶剑英关于何应钦已核定新四军编制致毛泽东电 |
| ——(1938年1月8日) |
| 来 源: 《新四军·文献(1)》 日 期: 198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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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 甲、何应钦【何应钦,当时是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参谋总长。】核定新四军请求各项如下: (一)该军编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共四个游击支队,每月发给经费一万五千元及军部经费等为每月共一万六千元。 (二)所请以陈毅、张鼎丞、张云逸、高俊〔敬〕亭分任第一、二、三、四游击支队司令一节,准与照委。 (三)拨遣费准发给三万元。 (四)所称垫借伙食费,应另案请理。 (五)开拔费准发给一万元,由该军长统筹支配。 (六)准发给五瓦特无线电机五架。 (七)该军归陈总司令诚【陈诚,原是国民党第3战区第15集团军总司令,此时已调任武汉卫戍总司令。】指挥。 (八)集中地点,由陈司令决定之。 要叶挺继续向陈诚请求增加经费至少十万以上及发表项英为副军长、张云逸为参谋长、周子昆为副参谋长等委令。 乙、陈诚已调回武汉,东线由顾祝同【顾祝同,当时是国民党第3战区司令长官。】负责,将来新四军行动另与顾商定。 陈、周、叶 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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