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书记处同意叶挺为新四军委员会主任致新四军等电*
    ——(1939年1月10日)
来  源:    《新四军·文献(1)》                日  期:    1988-12
  

  新四军、重庆【周恩来当时在重庆,此电是复周恩来8日电。】:

  新四军问题以争取叶挺[回〕四军工作为原则,共产党对新四军之政治领导不能改变,但应尊重叶之地位与职权。我们提议须〔项〕多注意四军总的领导及东南局工作,而将军事指挥与军事工作多交叶办。

  委员会叶正项副我们同意。同时在新四军干部中进行教育,以确定对叶之正确关系。因叶挺工作问题之解决,影响新四军前途及全国同情者对我之态度,关系颇大。

  中央书记处

  十日

  【* 档案中注有1939年10日,无月份,现月份是编者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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