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南方局关于新四军的发展方针致中央电 |
| ——(1939年10月) |
| 来 源: 《新四军·文献(1)》 日 期: 198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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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关于四军工作问题有如下意见,请给项【项,指项英。】以答复: 一、发展方针,仍遵照中央原来决定(巩固江南,发展江北,向东行动)。 二、在江北组织队伍和政权,同时须多注意发展方式和方法,勿与廖磊【廖磊,当时是国民党安徽省政府主席、豫鄂皖边区游击总司令。】增加磨擦(自然不能因避免磨擦而停止发展)。 三、在江南或在江北,应经常有坚决的自卫的准备,如部队遇到无理压迫,须坚决予以反击,然后交涉。 四、叶挺到渝【渝,四川省重庆市的简称。】情绪颇好,政治有进步。他坚决主张在斗争中求发展。 五、请中央及新四军设法给彭雪枫等以若干接济,以免引起地方民众对军队的反感。 六、关于新四军与友军磨擦,在目前只宣〔宜〕着重地方交涉,就地解决,在目前政治形势下,在重庆交涉不易解决。 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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