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华中及江南工作的指示* |
| ——(1939年12月27日) |
| 来 源: 《新四军·文献(1)》 日 期: 198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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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服、项英、北局: 关于华中及江南工作,我们有以下意见: 一、形势估计,见中央电示。 二、在华中方面,以淮北之皖苏地区为主要发展方向,从四、五支队酌抽部队过淮河是很对的,中原局宜靠近彭雪枫部;在淮河以南地区则在巩固原有武装及阵地外,绝不放松一切机会去求发展。因此,应从江南酌派部队及干部去增强之,以便胡服能从四、五支队抽四个团过淮河。但在江南部队未到达以前,胡服处似不宜抽得太多。由华北过陇海路以南的部队及陇海以南之地方党,似宜由中原局指挥,以免不统一之弊。请北局具体考虑,通知山东方面。 三、在江南方面处境是困难的,我们有以下意见: (一)立即在部队中进行必要的解释工作,提高警惕性,以防局部的突然事变。 (二)军部各机关减缩非战斗员的成分,加强其防御能力。 (三)皖南方面抽一部分干部,要武装过江北,发展和巩固津浦南段地区。 (四)陈毅【陈毅,当时任新四军江南指挥部指挥兼第1支队司令员。】方面抽有力部队过江,发展扬州以东。 (五)东南局地方工作应着重皖、浙、赣三省边区。 (六)这样,才能使在将来极不利局面下,有江北及皖、浙、赣三省边界的两条退路。你们应坚决执行这一计划。 四、应付磨擦方针已见中央过去各种电报,但在华中及江南应根据不同的地区采取不同的办法。在淮北可激进一些,一般的与山东地区相同,除发展军队外,还应争取政权,如武装磨擦则应以武装还击之。在淮南应有严正的态度对付一切磨擦,在有理有利的条件下亦应给武装进攻者以反击,绝不轻言退让。在江南方面,过去采取比较谨慎态度是必要的,但不应向战区多作报告,不应向他们经常请示,许多问题应相应不理。如遇武装冲突,有利时则反击之,不利时则应转移被攻击之部队至有利地区,再讲对付。同时,大事宣传,以争取中立分子之同情,以孤立反共最积极的分子。 中央书记处 十二月二十七日 【* 档案中未注明年份,现年份是编者判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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