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中原局关于建立苏北、皖东北根据地的指示
    ——(1940年2月7日)
来  源:    《新四军·文献(1)》                日  期:    1988-12
  

  雪枫转爱萍、春圃、金明及苏皖区委并致中央、徐、朱【爱萍,指张爱萍,当时任新四军第6支队第4总队总队长兼政治委员;春圃,指黄春圃(江华);金明,当时任中共苏皖区委书记;徐、指徐向前,朱、指朱瑞,当时分别任八路军第1纵队司令员、政治委员。】(徐、朱请雪枫转):

  一、八路军、新四军及党的组织在苏北及皖东北目前的总任务,是争取该地区成立党所领导下的抗日反奸的根据地。实现这个任务的中心一环,是猛烈发展八路军、新四军及党所领导下的一切武装部队。而争取政权组织与发动民众,建立和发展地方党,肃清汉奸、□□投降派与顽固派对于我们的阻碍,都是实现这个任务的必要条件。而这个任务的实现,即在全国加强了抗战的力量,加强了争取时局好转和克服投降危险的必要条件。

  二、八路军、新四军及党的组织,必须独立去发展自己的力量,自立自主的去组织游击队、自卫军和民众,不必等待任何人的允许,不必与任何人商定所谓共同纲领,应完全依照我党历来的主张,独立的去进行。对于盛子瑾【盛子瑾,当时是国民党安徽省第6专署专员。】、李明扬及其他一切进步分子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目的是求得他们暂时不反对我们去进行工作和我们力量的发展,并尽可能求得他们对我们的某些帮助。我们绝不要去依靠他们,绝不要放松自己的工作与发展去和他们妥协,绝不要拘束自己在他们允许的范围内,绝不要帮助盛子瑾扩大武力。对于任何阻碍我们发展的东西,有理又有利的条件下须坚决克服之。

  三、一切党员及八路、新四军部队,都必须团结一致,在统一的领导和指挥下,为实现上述任务而共同奋斗,不应分出彼此,都是党的领导与党的部队,都应该发展。必须肃清一切分出彼此及不团结的现象。为了统一部队□和党的领导,即须召集八路军、新四军及地方党的高级干部会议,除讨论一般工作外,须决定苏皖军政委员会人选,组织八路军、新四军统一的指挥机关(八路军部队的番号暂时不必变更)。

  四、在今年六月底,要在苏皖边建立与发展党所领导的武装至三万人枪,组织不脱离生产的自卫军三十万人,普通〔建〕农抗、工抗、青抗、妇抗。并须注意部队的□困[难]及筹措给养与自卫军的训练。为此,必须建立我们相当安定的后方,以便有计划的进行工作及训练干部(党的、部队的、民众的、自卫军的干部)。

  五、上述各项,望你们讨论电复。

  中原局

  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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