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英、陈毅关于新四军行动原则的建议致毛泽东电* |
| ——(1938年2月14日) |
| 来 源: 《新四军·文献(1)》 日 期: 198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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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军目前行动不宜全部集结岩寺。现首先以第一支队陈【陈,指陈毅。】出动。第二支队张【张,指张鼎丞。】则暂留闽、赣,借词到福州,领回何鸣部被缴枪支,并等统方七百支枪由大埔运到。第三支队则在陈实际到达之后再行动,现尚须补充被服。亭叶偕陈毅同志今晨去绩溪晤顾【叶、顾,指叶挺、顾祝同。】,要求: 甲、我军不住岩寺,尽可能向前伸出到浙、苏、皖之昌化、绩溪、孝义〔丰〕、宣城、宁国。 乙、二档正面开至备路之侧翼集结【指第2梯队开到预备的集结地区。】。 丙、以游击战在战略上配合正规军为原则,受领一定任务,机动的完成。 丁、到定广大的机动地区(即上浙苏皖边境),以令自由进迫〔退〕。至于本身,目前须要整理。如何能办到一面收一面整理,以营、连为单位交互使用部队。对集中,则如不能取得所希望之各地,则一面到岩寺,一面即出发前进,不在岩寺集结停留。 以上是否有意见,请即告。 项英、陈毅 十四日 【* 此电原无上款,编者根据2月15日毛泽东对该电的批复,判定这是发给中共中央领导的。档案中注有1938年14日,无月份,现月份是编者判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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