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泽东同意新四军的行动原则致项英、陈毅电* |
| ——(1938年2月15日) |
| 来 源: 《新四军·文献(1)》 日 期: 198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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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陈: 迭电均悉。 甲、同意十四日电的行动原则,力争苏浙皖边发展游击战。但在目前最有利于发展地区还在江苏境内的茅山山脉,即以溧阳、溧水地区为中心,向着南京、镇江、丹阳、金坛、宜兴、长兴、广德线上之敌作战,必能建立根据地,扩大四军基地。如有两个支队,则至少以一个在茅山山脉,另一个则位于吴兴、广德、宜城之线以西策应。 乙、干部候抗大三期毕业派一批给四军,目前实在调不出,并望你们多少送点人来学习。 毛泽东 十五日 【* 档案中注有1938年10月15日,现月份是编者考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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