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书记处同意陈毅发展苏南的布置致项英等电* |
| ——(1940年5月26日) |
| 来 源: 《新四军·文献(1)》 日 期: 1988-12 |
|
项英、陈毅并告胡服、云逸: 一、陈毅十七日来电收到。 二、陈毅同志对苏南的新布置都是对的,望坚决执行。 三、苏北部队因胡服北上,电台未联络,决定仍属项、陈直接指挥。苏北管、叶、张、梁【管、叶、张、梁,指管文蔚、叶飞、张道庸(陶勇)、梁灵光。】四部中主力,仍应留在苏北发展,但可酌抽一部加强苏南,具体布置由项、陈决定。 四、皖南军部以速移苏南为宜。 五、武装斗争中的自卫原则,并不是要限制自己发展,而是要放手发展,在放手发展中,如遇顽固派阻碍及进攻,则我站在自卫立场上坚决打击之。在团结抗战时期,我军不应向友党后方行动,而应向战争区域与敌人后方行动。在战争区域,特别是在敌人后方,我应放手发展武装,建立政权,建立根据地,在有理有利有节条件下,坚决打击阻碍我发展的反共顽固派。 中央书记处 二十六日 【* 档案中注有1940年4月26日,现月份是编者考订的。】 |
| 设置字体 :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