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少奇关于请令苏鲁豫支队到陇海路南活动致中共中央书记处电* |
| ——(1939年1月17日) |
| 来 源: 《新四军·文献(1)》 日 期: 198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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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处: 一、苏皖〔鲁〕豫支队(六八五团)在丰、沛【丰、沛,指江苏省丰县、沛县。】地域活动,如无大发展,即令其过陇海路南与彭雪枫会合,以便交换知识干部,并成为皆〔该〕地主力。 二、彭雪枫已有两个足团,再加西华、杞县部队即可成立四个团。 三、魏遭璂【魏遭璂,似指魏凤楼。】近与彭雪枫表示极好,要求改编旧〔归〕新四军,并要求派干部,已在其部队中进行政治工作与发展组织。 四、该地干部甚为缺乏,特别团、营两级干部。中央前允派给我们三百个干部,请即派来。 五、给雪枫干部,经西安来洛阳前去,或经河北、山东前去,请稼蔷【稼蔷,即王稼祥。】同志从速决定。 胡服 十七日 【* 档案中注有1938年1月17日,现年份是编者考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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