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关于请令苏鲁豫支队到陇海路南活动致中共中央书记处电*
    ——(1939年1月17日)
来  源:    《新四军·文献(1)》                日  期:    1988-12
  

  书记处:

  一、苏皖〔鲁〕豫支队(六八五团)在丰、沛【丰、沛,指江苏省丰县、沛县。】地域活动,如无大发展,即令其过陇海路南与彭雪枫会合,以便交换知识干部,并成为皆〔该〕地主力。

  二、彭雪枫已有两个足团,再加西华、杞县部队即可成立四个团。

  三、魏遭璂【魏遭璂,似指魏凤楼。】近与彭雪枫表示极好,要求改编旧〔归〕新四军,并要求派干部,已在其部队中进行政治工作与发展组织。

  四、该地干部甚为缺乏,特别团、营两级干部。中央前允派给我们三百个干部,请即派来。

  五、给雪枫干部,经西安来洛阳前去,或经河北、山东前去,请稼蔷【稼蔷,即王稼祥。】同志从速决定。

  胡服

  十七日

  【* 档案中注有1938年1月17日,现年份是编者考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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