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坚持鄂东斗争的指示 |
| ——(1939年9月17日) |
| 来 源: 《新四军·文献(1)》 日 期: 198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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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项、张、郑、郭、雪枫、理治并致王、博、凯【指叶挺、项英、张云逸、郑位三、郭述申、彭雪枫、朱理治、王明(陈绍禹)、博古(秦邦宪)、凯丰(何克全)。】: 一、新四军彭雪枫、李先念支队及鄂东第五、第六大队,均系由地方党创造的抗日部队,虽经多次战斗,但至今未能取得国民党之正式承认,与军部关系亦不密切,部队给养均仰给地方。 二、最近,蒋【蒋,指蒋介石。】两电叶、项令彭、李及鄂东新四军部队迅速调至指定防区,否则,由该司令长官及政府解决。安徽廖磊已令鄂东地方团队及五路军向鄂东五、六大队进攻,并令某地顽固派武装千余向竹沟开动,企图消灭我军。 三、目前,彭、李部队及五、六大队调至皖东防区,在目前还不能依从国民党的要求。因此,各部队至少还必须坚持在原地区活动一个必要时期,并须采用一切方法使国民党承认。 四、因此,五、六大队及先念、竹沟各部在国民党武力进攻之下,必须有充分战斗准备,并须有坚持在原地活动一个必要时期之决心,在严格的自卫立场上予进攻我之部队以有力的还击,以争取我军之存在,争取我军于将来不得已调动时的有利条件。同时,各部队必须坚持统一战线、国共合作与三民主义的口号,必须广泛的进行统一战线的工作,从下层分化与软化进攻我之国民党部队,打击顽固派之武装,并须在自己部队中详细解释上述方针和策略,使指战员均能清楚了解、运用。 五、请重庆及军部【重庆,指驻重庆的中共中央南方局;军部,指新四军军部。】相机向国民党相当机关提出要求,承认彭、李及鄂东各部队,并发给经费。声明各该部队系当地共产党员根据蒋委员长告沦陷区民众书,为保卫家乡组织成立,迭次与敌、伪作战有功,今仍在敌占区活动,且五、六大队前经安徽当局承认,不应调离本地,并要求制止武装卫〔冲〕突。 中央书记处 一九三九年九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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