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先念、任质斌、刘少卿关于豫鄂挺进纵队人员装备情况致总参谋部等电 |
| ——(1940年11月26日) |
| 来 源: 《新四军·文献(1)》 日 期: 1988-12 |
|
延安参谋部、胡服并转江北指挥部: 本纵队现有人、马、武器统计: 一、人员:一支队(一、二、三团)全部三千四百六十二人。四支队(四、十两团)全部一千五百人。五团九百人。六团六百余人。七团七百十九人。九团九百六十五人(该团因最近逃亡很大,现只有七百余人,现一部编入十团,一部编为司令部特务营,九团名称取消)。区党委直属队及机关工作人员(警卫营、通信排在内)共四百余人。纵队司、政两部(通信连、政卫连在内)、直属机关工作人员共六百余人。后方勤务部,包括警卫营、被服工厂、修械厂共三百余人。野战医院,包括警卫部队、工作人员二百余人。重伤病员一百余人,轻伤病员二百人。地方脱离生产的独立营三千余人,黄冈独立团一千余人(该团于十月间,主力出动到安徽桐城去活动,少部仍在黄冈),河西独立团三百余人,经扶独立营三百余人,随校六百余人,共计一万五千余人。其战斗力以第二团为最强,其次,为第一、三两团,再其次是五、六、七三个团,最弱者是四支队。 二、武器: 那个部分 长枪 短枪 迫炮 轻机 重机 一支队 2000 129 2 78 8 四支队 800余 60 13 2 五团 500余 50余 15 2 六团 500余 30余 22 2 七团 427 10余 7 九团 500 22 9 区党委 250余 10余 15 纵队司、政 120余 30 1 后勤部 100余 10余 4 野战医院 40余 2 地方独立营 2000余 20余 黄冈独立团 800余 60余 17 河[西]独立团 200余 3 经扶独立营 150余 2 随校 250 4 1 1 共计 8582余 557余 2 179余 15 全纵刺刀共二百九十七把,大刀三十四把,手提冲锋枪三十六,掷弹筒二。 三、弹药: 一支队,八万一千六百五十一发;十〔五〕团,一万一千零六十发;六团,三万三千三百零六(这是该团直属队及两个营的);七团,一万九千七百一十三发;九团,一万八千八百五十发;司令部直属队,二千六百三十一发,手榴弹八百八十九,迫炮弹二十一,掷筒弹七。 附注:武器、弹药两项,因战斗环境交通不便,有的团及地方武装,未加详细统计。未统计的团,子弹每枪平均只有八发左右。 刺刀最近新造有千余把。马匹:骡马共三百四十六匹。 李、任、刘 寝 |
| 设置字体 :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