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亚洲的日本战线之后* |
| ——(1941年10月) |
| 作者:〔德〕汉斯·希伯 |
| 来 源: 《新四军·参考资料(1)》 日 期: 199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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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新四军控制的地区在日本战线之后,位于长江和黄河之间,包括江苏、河南、安徽和湖北各一部分。在新四军的领导下,这里的广大群众,组织起来抵抗日本的侵略并反对汪精卫的伪军。他们建立了自己的抗日救国联合会、自卫队和游击队,整顿了他们在抗日根据地建立的统一战线的地方政府,建立了人民参议会,以实行民主政治。重庆政府不顾该地区政府曾作过大量重要的工作来支持它进行抗日这个事实,竟然拒绝承认这个“游击”政府的职权,甚至不承认它的存在。可是,该地区的人民,还是承认重庆政府是中国全国性的政府。游击根据地的人民也没有因重庆政府宣布他们“非法”而放弃斗争,恰恰相反,他们决心要做一个真正代表所有抗日人民利益的民主政府的榜样。新四军的政治委员刘少奇,在一九四一年六月对盐城人民参议会的一次讲话中指出:“什么是我们的目标,我们怎样在苏北根据地工作呢?我们是为了民族的独立,为了在政治上、经济上和文化上实现一个新的民主制度而斗争的。对于和一党独裁截然不同的三民主义来说,一个真正的人民共和国,一个统一战线和包括支持抗日和民主的各阶级组成的抗日政府——这就是遵照三民主义宗旨,有别于个人或一党独裁的新民主制度的含意。……我们提倡这个,是为了促进我们全部计划的发展。每个公民都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包括对政府,对我们新四军和每一个政府官员的公开批评。我们欢迎你们真诚的批评,我们希望全体参议员批评我们,以便改进我们的工作。……为了提倡民主,即使批评是不正确的,也不用担心。” 根据政府这项促进民主的政策,人民参议会已经在每一个根据地、县和地区组织起来了。各地方行政机构的工作人员,还不是由人民选举的,但他们大多数人都是各人民团体的代表人物,并由政府根据统战的需要委任或批准。即使人民参议会,也没有被授予选举政府和修正政府政策的权利。人民参议会是个咨询机关,协助各级行政机构进行工作。它是由各党派、群众团体、地主、绅士、宗教界等各方面的代表所组成。人民参议员,或是由上述各组织选举并被政府同意,或是由政府直接邀请的。参议会有权要求政府作出汇报,并要求政府对其法令作出解释,也可以作出咨询性质的决议。 各级参议会是根据由重庆政府颁布的一项法律而存在的。这项法律要求,不仅在首都,而且也在各省、县、地区建立各级的人民参议会。然而,国民党仅在不多的几个省才建立了这样的机构。而且那些地方的参议会,完全是由国民党的官员所组成。它没有努力在县、区一级建立组织。在这些地方,人民本来可以不顾国民党省和中央首脑机关所施加的官僚主义的压力,建立参议会组织来听取人民的意愿的。在新四军所控制的地区,这项法律已全面实行,特别着重于在各区建立参议会组织。 刘少奇阐述了新四军对参议会的看法:“我们非常尊重参议会。政府的全部法律和命令都提交参议会进行讨论。参议会的所有决议都由政府加以贯彻,迄今无一例外。凡是参议会否决了的事情,都要停止执行。因此,参议会的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在人民中的威信也是很高的。参议会的作用可以纠正我们工作人员的错误,清除老朽腐败的行政机关的污垢,调整各阶级的利益,并团结各党派和各阶级,通过统一战线为完成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共同任务而奋斗。在参议会中,仅有少数的共产党人。明年我们计划进行一次普遍的选举,产生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参议会。” 我也听到陈毅司令员在对盐城人民参议会讲话中谈到:在普遍选举之后,新四军将把政府的权力移交给人民选举的行政机关和参议会,并将支持届时履行保卫国家特殊任务的新的民主机构。 在该地区发展起来的这种类型的行政机构,与以前国民党的大地主和大资本家独裁的行政机构截然不同。这种新的政府,是由赞成抗日和民主的工人、农民、商人和地主所组成的真正的统一战线组织。凡对以上两个基本目标没有敌意的所有党派来参加这种新的政府,都受到鼓励。政府的这种民主形式,与南京汪精卫傀儡政权不同的一个重要方面,就在于动员人民在日本战线之后进行抵抗。汪精卫政权是代表中国大资产阶级、大地主和大买办利益的资产阶级的独裁政权;但由于它的虚弱和组织涣散,在它统治下的人民反而认为比国民党前政权受的压迫较少。汪精卫企图利用这种情况,对人民采取较重庆或邻近的国民党统治区更加安抚一点的政策;如果不是由于新四军关于民主政府的更强的吸引力,汪的这个政策或许会成功。 由于汪精卫叛国和南京傀儡政权的建立,使得长江流域的新四军防止日本巩固其统治的任务更加困难和紧迫了;而日本的占领政策也变得缓和一些了,其目的是为了争取浙江和江苏的买办资产阶级。在汪从重庆逃走之前,日本人宣布他们决心同消灭共产党一样来消灭国民党。但现在日本人却宣布他们承认汪领导下的“经过改组”的国民党。与此同时,汪精卫也声称国民党政府已“返回”南京,以维护和平,建立与日本人的经济合作。汪的宣传在许多富商、资本家和买办中间取得了成效。这些人赞成汪的“和平”运动,而日本人也增设了一个强有力的机构,以巩固其统治,并对占领区进行榨取。通过商会,他们还建立了被称为维持会的组织,来维护本地秩序和负责日本军队在当地的供应工作。他们逐步地将这些维持会发展成了地方的行政机关。甚至,他们还绑架地主和有影响的绅士,让这些人答应为日本人服务,才释放他们,否则便处以极刑;以此方式将他们的控制权扩展到乡村。这种作法,在日本人设防的周围的区域取得了特别的成效。 日本新的政策,还计划去劝说那些已撤走的中国资本家返回本地区,用那种同日本人“合作”的方式,恢复他们的商业活动。例如,在江南的日本占领区,日本人为中国商人和地主筹建信用贷款,让他们为日本的垄断资本家收购蚕丝和大米。一些中国的商人和地主之所以与日本人建立这种商业和金融关系,是为了使他们的企业得到军队的保护。一批中国的企业家,就是为了在日本人的监管下,使他们以前的工厂恢复生产,才从重庆和香港返回原籍的。 然而,新四军在争取农村群众去实现其抗日纲领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大大抵销了日本人在富商、地主和买办中所取得的成就。尽管商会、红枪会和汪精卫的傀儡军队给日本人以辅助,但人民对日本占领的广泛抵抗却不断地加强,使得日本人在所占城市和据点的防卫不敢减弱。 除政府采用的民主形式外,新四军的纲领中能取得人民广泛支持的,主要还是减租减息那一条。新四军并不提倡减少基本租金或者不付租金,也不提倡土地再分配。新四军的这个政策,在刘少奇对盐城人民参议会的讲话中作了如下的阐述: “我们主张减租减息的主要原因是:(1)鼓励人民抗日;(2)增进人民民主;(3)改进人民的生活,以便在没有饥饿的威胁下进行抗日斗争。这样做,可以提高生产力和提高人民的购买力,因此,可以刺激工业和商业的增长。农民占中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因此农民的问题是最重要的问题。农民是抗日的基本力量,我们国家的生存将要依靠农民和其他劳动者。因此,我们忠告地主们,应按人情来处理这些事,土地租金不超过百分之三十到四十是可以的,贷款利息不能超过百分之十五到二十,工人的劳动时间每天不超过十小时。” 新四军对于土地租金方面的工作进行得较慢,因为希望得到地主们尽可能的自愿合作。盐城地区位于江苏的北部,人口一百一十万,自一九四○年十月就在新四军的控制之下。减租的法令,到一九四一年六月经县政府颁布,须经人民参议会批准后才生效。这项法令的实行,伴随着对全县所有的村庄进行了一次宣传活动,向地主解释为什么这种减租是必要的,并同时向佃农宣传,不过多的减租,主要是考虑到争取所有阶级参加抗日斗争的重要性。目前盐城地区土地所有权和租佃的情况,在何石明(音)县长接待我时作了详细的介绍,一般最低地租为收成的百分之五十到六十。如出租四十亩(一亩=六分之一英亩)以上时,地主通常留下五亩地,由佃农以无偿劳动去耕种,其全部收成归地主。根据新法令,最高租金不得超过百分之四十,并禁止任何无偿劳动。县里最大的土地拥有者是佛教的寺院,这些寺院共控制大约两万五千亩土地。在最近召开的一次会议上,一位绅士的代表,曾提议将这些土地的一部分用于教育事业。寺院的代表根据新四军保证宗教自由的政策,坚决反对上述提案。但是多数代表认为将和尚们个人享用的大片土地用于建设事业,与保护宗教自由并无矛盾。辩论的结果是,寺院表示愿意让出十分之四的土地用于教育事业,此项提案被顺利地通过了。 这样,随着新四军在日本战线之后扩大其活动范围的同时,减租减息的地区也在不断扩大,减租减息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向农民表明,参加抗日和反对傀儡的斗争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利益,以此来争取农民共同抗日。然而,争取抗日统一战线中其他阶层的重要性,使得新四军对这些改革有必要实行自愿合作的原则,而不采取强制性的行动,因而,新四军避免采取可能失去爱国地主和绅士支持的那种激烈的措施。 一些地主虽然不愿意减租减息,但他们也承认,为了抗日斗争的利益,这种做法是必要的。或者,他们是希望在新四军的保护下苟安度日。而另外一些地主,则宁愿和侵略者勾结而不同意有利于农民的任何改革。新四军欢迎爱国地主的支持,而没有发动农民群众进行土地再分配或大规模的减租。当看到执行原来的计划不会引起由地主组织的暴乱时,原来的租金减到收成的百分之三十,以后,在一些地区又改成按百分之四十执行了。虽然在安徽的东部和江苏的北部,出现过由地主组织的暴乱,但很容易地就被新四军和农民镇压下去了。然而,新四军领导上还是决心尽量避免在日本战线之后出现这种内部冲突。 在盐城我被告知,该县租金减少到百分之三十是经过慎重考虑的,但这种做法不是新四军提倡的;大多数地主同意把租金减少到百分之四十。但在其它的一些地区,地主很少持合作态度。有些地主扬言,要从佃户手里把土地收回,还有些地主拒绝减少租金,甚至散布谣言,说:地主和佃户只各分收成的百分之三十,其余的百分之四十归军队,极力借此煽动群众对军队不满。不管地主们施展了什么伎俩,但只要他们不去组织大规模的叛乱,军队并不打算对他们采取行动,而且继续竭力争取他们到抗日统一战线中来。 盐城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显示出了半封建经济那种特殊形式的特殊面貌。这种情况,正如在上海和其他城市所发生的情况一样,正在商业资本和轻工业的中心区域发展起来。以前那种作为农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家庭工业和手工业,经过来自国外或其它工业中心的产品输入,大大地受到了破坏。由于副业收入的来源被截断,加之高地租和高捐税,农民只得在干自己的农活之外去打短工挣钱过活。因此,大约三分之一的农民把一年大部分的时间用于在上海或其它的大城市寻找工作,只在农忙季节才返回家去。用这种方法,他们才能够保住拥有一块小小的土地,并在农闲时,大约一年有七、八个月在外面干活,来养活自己。 农民靠了丰富的大米、棉花和盐而生活,在好的年景,一年生产的大米可供三年之用。很明显,假若要把农民动员起来进行抗日,并使他们安心于反侵略的斗争,那么,在这样一个地区进行减租,是必不可少的。 在那些被沦陷区所分割的区域,新四军和八路军现在正积极地提倡建立一种“新的民主”。由于国民党不去组织人民进行抗日以防止日本巩固其统治,所以八路军和新四军的领导人才直接地向各阶层呼吁维护中国的团结,从日本的奴役下解放出来;并在新近的一项声明中号召人民武装起来,去建立一个独立和民主的中国。毛泽东说:“在今天的中国,这种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形式,就是抗日统一战线的形式。……抗战许久了,除了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民主根据地外,大部分地区关于国家民主化的工作基本上还未着手,日本帝国主义就利用这个最根本的弱点,大踏步地打了进来;再不变计,民族的命运是非常危险的。”【见《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676页。】 根据这一要求,中国人民面临的任务是使中国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共和国。政府的体制必须是民主的,必须代表中国决心为民族独立而斗争的各阶级的利益。这些革命的阶级占人口的大多数——农民、工人、知识分子以及资本家和地主中的比较进步的分子。必须形成一种反对向日本投降的广泛的统一战线。必须在中国建立一个执行孙中山三民主义的真正革命的共和国。 按照这种要求,长江和黄河之间被占领地区的人民,在新四军的领导下,正在建立一个抗日民主根据地。关于目前该地区正在建立的那种政治机构的特点,刘少奇对我作了如下说明:“它不是资产阶级的专政,也不是无产阶级的专政,而是全体人民和在抗日斗争中团结起来的中国各阶级的联合政权。……它是在中国反帝的革命斗争中产生的。它是没有先例的,而且在世界上也没有任何地方存在着如此的情况。” 在抗日斗争中已经团结了上百万中国群众的这种“新民主”运动,旨在激发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活力,并用以克服人民的软弱、落后和惰性,以便防止民族的灾难。为了解这个运动,不能只看过去的世界历史或当代其他国家的历史,必须分析当代中国的各种力量,并了解下述的事实,即中国只有经过上述民主过程的特殊形式,才有希望获得真正的民族独立。这样,才能够理解中国这样一个独特的历史过程。 【* 此文原载1941年10月出版的美国《美亚》杂志,作者发表此文时署名“亚细亚人”。译文据《希伯文集》,山东人民出版社1986年10月版第419——426页。标题是原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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