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叶挺、陈毅、刘少奇为华中总指挥部正副总指挥及政委的决定* |
| ——(1940年11月) |
| 来 源: 《新四军·文献(1)》 日 期: 198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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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局、前总、克诚、雪枫、先念、陈毅、新四军: 一、同意在叶挺过江后,以叶挺为华中新四军八路军总指挥,陈毅为副总指挥。在叶挺未过江前,由陈毅代理总指挥。并决定,以胡服为政委,叶、陈、胡统一指挥所有陇海路以南之新四军与八路军。 二、对外交涉,以新四军军部叶、项名义。 三、项英同志,在皖南部队移动事宜就绪,经重庆来延安参加七大。 四、部队编制,即遵照前总今年春的编制表,在克诚处应当有此编制表。 中央书记处 【* 档案中注有1940年,无月、日,现月份是编者判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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