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辟尘等关于新四军让出姜堰致韩国钧、李明扬电 |
| ——(1940年9月30日) |
| 来 源: 《新四军·参考资料(1)》 日 期: 199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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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致韩国钧电 海安韩紫老崇鉴: 前遵宥电【宥,即26日。】莅姜【姜,即姜堰。】转达,业将经过一切电达。现陈指挥毅为顾全大局,爱护地方,已照退出姜堰,惟冀与省方合作抗敌。至应如何召集会议,今后抗建方法,未奉约赴曲塘协商。辟尘等能尽智竭,未便相强,惟有返家候命。此后民众安危,地方利害,仍乞顾念,尽力维持,毋任盼祷! 黄辟尘、卢子庵、黄逸峰、吴云山、贾和哉、胡显伯叩。陷【陷,即30日。】。 2.致李明扬电 泰县李总指挥勋鉴: 前奉紫老宥电,赴姜转达钧电,已将经过一切电达。现除陈指挥毅为顾全大局,爱护地方,已开始撤退离姜,冀与省方暨友军合作抗敌;惟未荷驾临,紫老亦不莅曲【曲,即曲塘。】。辟尘等能尽智竭,未便相强,惟有返家候命。此后民众安危,地方利害,仍乞主持维护,毋任盼祷! 黄辟尘、卢子庵、黄逸峰、吴云山、贾和哉、胡显伯叩。陷。 【* 本文原载1940年11月新四军苏北指挥部政治部编《苏北磨擦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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