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闻天、毛泽东关于叶挺指挥闽粤边游击队诸问题致潘汉年等电 |
| ——(1937年10月15日) |
| 作者:张闻天,毛泽东 |
| 来 源: 《新四军·文献(1)》 日 期: 198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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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开并告博、叶【指博古(秦邦宪)、叶剑英。】: 甲、我们同意叶挺指挥闽粤边张鼎丞、何鸣两部,但须在叶挺及国民党同意下列条件下: (一)何鸣部人枪全数先行交还,并公开声明错误。 (二)国民党不干涉一切内部人事。 (三)该两部在闽粤边原地,为保卫地方反对日寇进攻而作战,不移往他处。 乙、其它地区游击队,候国民党交还何鸣部人枪并公开认错之后,再行商量条件。 洛、毛 十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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