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邦宪、董必武、叶剑英关于叶挺声明完全接受党领导致张闻天等电 |
| ——(1937年10月21日) |
| 来 源: 《新四军·文献(1)》 日 期: 198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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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毛、周【指毛泽东、周恩来。】: 一、叶挺愿来前面陈,已得何【何,指何应钦。】同意,约一二两日后即起程。 二、叶【叶,指叶挺。】已领关防及开办费五万元,之尚未呈报就职,待已延【延,指延安。】结果再呈报。 三、各部伙食钱,暂由叶商地方政府维持。 四、叶声明完全接受党的领导。 博、董、叶 十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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