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新四军纪念馆的通知〔盐政发(1985)157号〕 | |
作者:中共盐城市委党史办公室,盐城市人民政府档案处,新四军纪念馆 | |
摘 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纪念馆”(含新四军军部旧址泰山庙),是经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共江苏省委批准,于去年10月开始筹建的,不久即将建成。现决定正式成立“新四军纪念馆”,为二级局建制的全民事业单位,具体负责新四军历史图片、文物、史料的征集、保管、研究、展出工作。特此通知。 | |
来 源: 《纪念新四军重建军部四十五周年专辑》学林出版社,1988年3月第1版 日 期: 1988-03 | |
关 键 词: 盐城市人民政府,新四军纪念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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